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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知识进万家———人民币知识(内附假币识别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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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护人民币
             人民币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方面:第一,人民币要平铺整理,不要揉折;第二,要保持人民币票面整洁,不可以乱写、乱画、乱涂或计数盖印;第三,要防止污染,防止油浸和腐蚀性的化学溶剂浸蚀;第四,金属币不准穿孔、磨边、剪口、扎薄变形;第五,不准随意撕裂、剪割人民币;第六,单位和个人对收进的残损人民币应随时挑剔,交存金融机构或向金融机构兑换,不要对外支付,以保持市场流通人民币的整洁。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包括:利用人民币进行商业装饰,制作商业广告,制作工艺品、商品,在喜庆、丧葬活动中抛撒人民币,或将人民币包装在商品中进行促销等。

      • 反假人民币
           (一)什么是假人民币?
             假人民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
             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
      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二)发现假人民币怎么办?
             无论单位还是个人,发现他人持有少量假币,应劝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上交。如果发现他人持有较多假币或有制贩假币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扣留假人民币,提供持币人的有关情况。
      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向制贩假人民币违法犯罪行为展开斗争的有效措施。
           (三)假币违法行为
             1.非法持有、使用假人民币
             使用伪造、变造人民币是指以牟利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故意使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制造、贩卖、运输假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人民币识别
            当您收到疑似假币时,应当采取看、摸、听、测相结合的综合方法进行识别、鉴定,下面以当前使用的第五套人民币为例,向您详细介绍鉴别真假币的四种方法。
             1.看——真假币对照法
             将可疑币和真币进行对照,迎光观察人民币的水印、红蓝彩色纤维、阴阳互补对印图案和安全线;将票面置于与眼睛接近平行位置,观察光变油墨面额数字和隐形面额数字。真人民币的各种颜色光泽鲜亮,图案轮廓清晰,层次分明,立体感强,印制精细,迎光透视时,可看到正面右侧有一条上下贯通的黑色金属线;而假币由于粗制滥造,多数票面颜色浑浊、色泽灰暗。具体来说:
             (1)水印:人民币水印是通过纸张纤维堆积的高度不同使局部纸张厚度出现差异,迎光观察呈现某种图案的实物线。真人民币的水印,都是在造纸过程中做在纸张中的,将人民币平放时,一般看不出水印的迹象,但只要迎光透视,均可看到纸币中含有层次丰富,立体感强的水印;而假币一般没有水印,即便有也是用印模后盖上去的,平放时有水印轮廓,迎光透视时,有的反面看不清楚,有的则特别明显,其水印图案结构简单,无立体感,且图像失真。
            (2)阴阳互补对印图案:迎光观察时,假币的正背图案重合得不够完整,有线条错位现象。
            (3)安全线:真币的安全线是立体实物与钞票纸融为一体,有凸起的手感。假币的安全线有两种,一是在纸张夹层中放置的假安全线,与纸张结合较差;另一种是在假币表面用油墨印刷上一条假安全线,如加入立体实物,会出现与票面皱褶分离的现象。
            (4)光变油墨面额数字:假币的光变油墨面额数字不会产生颜色变化或变化不明显。
            (5)隐形面额数字:假币的隐形面额数字分两种:一是在垂直观察时即可看到,而真币是看不到的;二是根本看不到面额数字。
             2.摸——手感触摸法
             所谓手感触摸法即是依靠手指触摸钞票的感觉来分辨人民币的真伪。人民币采用特种原料,由专用设备特制的印钞专用纸张印制,其手感光滑,厚薄均匀,坚挺有韧性。手感与摸普通纸感觉不一样。纸币薄厚适中,挺括度好。
             另外,人民币采取凹版印刷,线条形成凸出纸面的油墨道,特别在凹印手感线,盲文点,“中国人民银行”字样、人民币人像部位等。用手指抚摸这些地方,有较明显的凹凸感,较新钞票用指甲划过,有明显阻力。第五套人民币纸币各券别正面主景均为毛泽东头像,采用手工雕刻凹版印刷工艺,形象逼真、传神,凹凸感强,易于识别。而假币采用的则是胶版印刷,平滑、无凹凸手感,还有的假币在相应部位压痕或涂抹胶水来模仿凹印效果。近年新版大面额人民币纸中还有金属线,或正面右下方都有数个黑点,黑点不是像其他图案一样是印上去的,明显有一定厚度。
             3.听——纸张分析法
             即通过抖动钞票发出声响,根据声音来判别人民币真伪。人民币是用专用特制纸张印制而成的,具有挺括、耐折、不易撕裂等特点,手持钞票用力抖动、手指轻弹或两手一张一弛轻轻对称抖动钞票,均能发出清脆响亮的声音。而假币纸张发软,偏薄,声音发闷,不耐揉折。
             4.测——工具检测法
             即借助一些简单工具或专用鉴别仪器进行钞票真伪识别的方法。如借助放大镜来观察票面线条清晰度、胶、凹印缩微文字等;或用荧光检测,检测纸张有无荧光反应。人民币有一到两处荧光文字,呈淡黄色。假币大多不含荧光纤维,缺少荧光图案,即使有荧光图案,其颜色往往不正,亮度偏暗,呈惨白色。
      用紫外灯光照射票面,可以观察钞票纸张和油墨的荧光反映。将真币置于紫光灯下,票面颜色无刺眼现象;假币则出现刺眼的蓝白光。但用这种方法检测时,有时个别真币由于接触过肥皂粉等,也会出现刺眼的蓝白光。因此,用紫光检测时还须观察其它特征。
             另外,还可借助仪器检测人民币的缩微文字、荧光反应以及黑色横号码的磁信号来辨别人民币的真伪。
         另外,还可借助仪器检测人民币的缩微文字、荧光反应以及黑色横号码的磁信号来辨别人民币的真伪。

      •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
           (一)什么是残缺、污损人民币
             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撕裂、损缺,或因自然磨损、侵蚀,外观、质地受损,颜色变化,图案不清晰,防伪特征受损,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二)什么是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
             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是指票面因火灾、虫蛀、鼠咬、霉烂等特殊原因,造成外观、质地、防伪特征受损,纸张炭化、变形,图案不清晰,不宜再继续流通使用的人民币。
             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剩余面积是指票面图案、文字、纸张能按原样连接的实物面积,包括与票面原样连接的炭化、变形部分。不能按原样连接的部分,不作为票面剩余面积计算。
           (三)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
             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1.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2.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3.兑付额不足一分的,不予兑换;五分按半额兑换的,兑付二分。
           (四)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
             1.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的。
             2.纸币票面裂口2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的;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的。
             3.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的。
             4.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的;不超过2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的。
             5.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的。